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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7 |
訊息主旨 |
國中音樂班類:臺北市113學年度國中音樂班聯合招生鑑定簡章彙編 |
一、報名資格: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。(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)
二、報名時間及方式:113年3月25日(星期一)至3月29日(星期五),於本市國中小藝才班鑑定報名系統(https://tparttalent.tp.edu.tw)報名。
三、本市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依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」修正條文第六條規定,113學年度調降為每班26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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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國中音樂班招生簡章-公告版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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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期間:2024/02/26 09:10:30-9999/12/3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