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鑑定通過名單請至https://reurl.cc/XAx8Q7閱覽。
2經鑑定通過之學生,須於114年5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確認安置意願,並繳交安置同意書(由學校特教組長轉發)至就讀學校特教組組長(特教業務承辦人);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,視同放棄,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。
3.本市公立、國立學校學生請參考附件2「區域衛星資優方案一覽表」,依據附件2所屬區域群組,瀏覽附件3「區域衛星資優方案課程一覽表」及附件4「家長說明會相關訊息一覽表」(請至https://reurl.cc/XAx8Q7閱覽)。
1.鑑定通過名單請至https://reurl.cc/mxzOR9閱覽。
3.本市公立、國立學校學生請參考附件2「區域衛星資優方案一覽表」,依據附件2所屬區域群組,瀏覽附件3「區域衛星資優方案課程一覽表」及附件4「家長說明會相關訊息一覽表」(請至https://reurl.cc/mxzOR9閱覽)。
1.鑑定通過名單請至https://reurl.cc/4LYzQK閱覽。
3.本市公立、國立學校學生請參考附件2「區域衛星資優方案一覽表」,依據附件2所屬區域群組,瀏覽附件3「區域衛星資優方案課程一覽表」及附件4「家長說明會相關訊息一覽表」(請至https://reurl.cc/4LYzQK閱覽)。
臺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
書面審查 結果公告
一、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書面審查結果如下:
收件序號
審查結果
中正國中-國文-002
需進一步評估,請參加複選評量。
蘭州國中-國文-001
不予通過,可參加測驗方式鑑定。
私立復興-國文-001
通過。
民族實中-英語-001
中正國中-數理-010
不予通過。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