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 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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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主旨 |
國中美術班類:臺北市112學年度國中美術班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|
一、報名資格: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。(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)
二、報名時間及地點:112年3月28日(星期二)至3月29日(星期三)於市立金華國中報名。
三、報名方式: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,通訊報名概不受理。
四、本市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依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」修正條文第六條規定,112學年度調降為每班27名。 |
112國中美術班招生鑑定簡章(函發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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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期間:2023/02/20 09:05:38-9999/12/31 |